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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幸、祭祀、阅兵之后, 女皇生活暂归平静。
在回京之前, 女皇正式接见了朝鲜、琉球使团。
朝鲜号称“小中华”,那种封建男尊女卑的思想比之中华丝毫不低。它来之前多少是因为帝国皇家海军的土匪行为所逼,如今却也真心臣服,愿为藩属国, 向中华朝贡。
之后中华内阁首相派了代表与两藩国谈判宗藩国事。
中华提出的租借朝鲜南端土地兴建海军港口, 朝鲜却推辞,说要回禀朝鲜王。中华待他们也就不冷不热了,他们急着回去复命,中华朝廷当然不可能有什么赏赐,千年老鱼这方面是很小气的。
琉球却好说话, 而且女皇对琉球比对朝鲜好多了。中华在藩属的关系上尊重琉球国内政上的独立自主, 并给琉球国人的“同中华国民”身份待遇。琉球人来中华行商、留学、置产将受帝国法律保障,中华国民去琉球也将遵守琉球的基本律法, 但是触及刑罚之类的, 中华拥有“领事裁判权”。
琉球人受到外族欺压等于为欺压中华国民。但是琉球必须同意中华提出的租借琉球土地, 兴建中华帝国海军港口的要求。中华帝国海军也有义务保护宗藩双方民船、商船的海上往来安全。
这些条款, 琉球来访大臣都同意了, “领事裁判权”什么的, 词语虽然听着新鲜,但是琉球使臣也明白了。事实上,近年去琉球的普通中华国民很少, 将来真的有什么事, 琉球还敢杀上国人不成?
而中华待琉球的“同国民待遇”却是个仁义政策, 他们琉球人常年受日本海盗侵掠,如果上国愿意保护琉球人,是个好事。上国虽然要兴建海军港口,但是提出的“租借”却是比较“文明”的。
于是,琉球代表就与中华代表签订了《中华与琉球宗藩友好条约》,琉球代表得到中华女皇赐琉球王的“纪念品”——一把刻有“中华帝国外藩东海琉球国王”字样的黄金中华战刀(从成本上算不是很值钱),高高兴兴地回去了。中华还派了东海舰队分舰队护送,顺便去转转,勘探一下,哪个地方租借港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