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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的手鍊上有我名字的縮寫,JST,可以證明這就是我的手鍊,今天早上我看見它放在姜思甜的桌子上,她就是偷了我的東西。”小姜思甜當着全班的面,把自己的說得很委屈:“這臺手鍊是我爸爸買給我的東西,全班都可以作證。”
因爲她來學校的第一天就炫耀過她的手鍊,所以手鍊沒有問題,全班都見過。
而姜思甜的證人,就是早上那個女孩兒,她叫叫徐囡囡,她也站起來說:“早上確實問過我這條手鍊,但是我離得比較遠,而且我只顧着讀書,沒注意看款式,就搖了搖頭表示不是我的。”
王夢菲立刻抓住漏洞:“老師,既然全班都知道這是思甜的手鍊,爲什麼姜思甜不知道?她肯定就是故意問同學,造成沒有人認領的假象,然後私吞。”
“這件事和你有什麼關係?你要着急但這個出頭鳥,給被人判罪名?”班主任先反問王夢菲,讓她閉嘴和她沒關係,又轉過來問姜思甜:“那姜思甜,如果全班都見過這條手鍊,你爲什麼不知道這是小姜思甜的東西?”
“因爲我真的沒有看過她一眼,開學兩天如果不是她主動找我說話,我根本就沒有想理過她。”姜思甜也不掩飾對小姜思甜的不喜歡,家庭原因很複雜,她不想讓別人知道她們的姐妹關係,而她這個軟弱的人,只想躲起來圖清淨。
“她說謊!她就是羨慕我有爸爸,羨慕我爸爸對我好,所以纔會故意偷我的東西!”小姜思甜卻咬住不放。
“那她羨慕你有爸爸,全班就你一個人有爸爸是嗎?她爲什麼不羨慕別人有爸爸?”班主任又壓制小姜思甜:“就事論事,別攻擊別人的家庭,別人就算單親,就算窮,也不是你懷疑人家的理由。”
“那也有可能是因爲她缺錢,想偷走我的手鍊賣錢呢?法律規定數額過大的偷竊案件就可以判刑。”小姜思甜還不同意班主任的說法,辯解道:“我這條手鍊上萬呢,足夠她坐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