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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兔牙:
你果然是個僞善的美食主義者。雖然我也愛喫小鵪鶉、小牛排、小羊肉和小春雞,可我不歧視喫小兔子的人。
喫兔子不算可怕。馬拉威人喫小老鼠呢。在市集裏常常看到有些攤子擺滿了堆得像一座小山丘似的小老鼠(呢,對了!那些小老鼠是你喜歡的粉紅色。)對馬拉威人來說,這是人問美味,是下酒的好菜。
他們喫小老鼠是活喫的,整隻放進口裏,喫得吱吱響。一對男女一起喫小老鼠,應該也是已經有了肉體關係吧?所以纔可以一起做一些我們看來很噁心的事。
他們不覺得喫小老鼠不文明,反而不明白中國人爲什麼會喫青蛙。
要是兔子和老鼠必須二擇其一,我看我還是喫兔子算了。兔子至少是煮過的。
昨天,我在市集遇到兩個美國遊客向我問路(不知道爲什麼,無論走到哪裏,總會遇到問路的陌生人。就像你說的,迷路的人會覺得我是個可以問路的人。我看來有那麼像路標嗎?
那兩個遊客剛從肯亞過來,我們一邊走一邊聊。當我知道他們去過奈洛比的長頸鹿動物園,我激動得緊緊抓住他們的手,問他們在那裏有沒有看到粉紅色的長頸鹿。我說我有一個朋友,她想長頸鹿想瘋了。
那個男的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