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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韶歌嘆息道, “是啊,我又死了。”但她其實也有些好奇,“我本以爲自己會魂飛魄散。”
“原本確實如此——願力固然強大,可正確的用法是你在幽冥界所做,以衆志成就合力。加之於一人之身,自是無法承受。”
“嗯。”樂韶歌自是懂得這個道理。
——願力既來自億萬衆生,自然天生排斥一人獨掌。她若要使用,便必將自己的意識碎化進這億萬衆生之中,與之融合爲一體。當日她接受傳承前,先祖們問她“縱使不能再入輪迴,是否也無悔”。正是因爲,一旦使用了願力,世間便再不存在獨立的“樂韶歌”的人格了。
“但也有例外。”書修道,“在流放之地,我曾賦予你神格。神格可將願力化作信仰,令你不必承受如此之重的反噬。故而能保留下你的靈魂。”
“……”樂韶歌也只能感慨,“神格可真是好用啊。”
“也沒那麼好用。信仰與神格是相互牽引的。”書修一本正經的說,“只因這次你的本願和你使用的願力都無比純粹真誠,纔沒有令他人信仰影響到你的本性。”
“嗯。”否則何來入魔、邪神一說?
書修最後問道,“所以,我來找你是想問——你可願意代替我成爲天尊?如此,我可不必再被職責困擾,盡情的參與紅塵中事。而你也可以復活。”
樂韶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