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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前,李大壮只有三岁,李酒鬼把家中长女,也就是李大壮的姐姐卖给人牙子换酒喝。
李大壮的姐姐长的周正,身体也结实,被京城一户翰林家选中了,当了丫鬟。
后来,翰林去了南都应天府当官,一去就是二十四年。
终于,今年翰林结束了漫长的外放,回到京城当京官。
李酒鬼早就喝死了,李大壮已经是个二十七岁的壮汉,这些年打猎攒了一些钱,一心想把姐姐赎回来。
为了攒钱赎回姐姐,李大壮至今没有娶妻生子,是他的执念。
李大壮去了翰林家,道明来意,要赎回姐姐。
但是翰林家将他赶出来,说当年签的卖身契是死契,不是说赎就赎的。
家丁还大骂李大壮是赎姐姐是假,想要沾姐姐的光是真,主人家家大业大,得脸的丫鬟比一般人家的千金小姐过的还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