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猫扑小说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太子自从拿到荷包的第一眼起就知道小姑娘绣的是一对鸳鸯, 哪里像鸭子,分明是周继昌眼神不好,动脑子想一想鸭子怎么会有这么鲜艳的眼色?

如果薛夷光在这里一定会为太子的眼光点赞, 能欣赏她秀的鸳鸯的人,都是好样的, 她果然和太子心有灵犀。其实薛夷光一直不承认自己绣的是鸭子, 她分明是绣的是鸳鸯,她绣鸭子干什么啊?鸳鸯才是成双成对的寓意好吗?她如果知道,一定会为太子的眼光点赞。

周继昌听到太子的话有些目瞪口呆,这要是鸳鸯,那这对鸳鸯的伙食一定太好,这体型当鸭子都太富态了,当鸳鸯那简直没听说好吗?宫中的伙食都喂不出来这么肥美的鸳鸯。

不过看着太子十分嫌弃他的样子, 周继昌摸了摸鼻子道:“那这对鸳鸯很特别。”他除了特别两个字实在是找不出什么词语能夸赞这个荷包,从针线到刺绣, 周继昌觉得就是英国公府的侍女也绣不出这样的劣质品来?他实在是好奇宫中绣坊的人怎么会将这样的绣品呈送到太子面前?

“宫中新换了绣娘?”若是换作别人,可能不会这么问, 但是周继昌从小和太子一起长大,又是表兄弟,虽然是君臣,但是却比其他人多些随意和自在。

“怎么会是绣娘?”太子从没有一刻这么嫌弃自己的表兄, 平日里看着挺精明一人,怎么现在这么迟钝, 他想要炫耀什么这人怎么还没意识到?

“是永嘉亲手给孤绣的。”太子还是忍不住自己炫耀道:“这是永嘉的第一个绣品,连安国公都没收到呢?”对此太子觉得小姑娘有些良心了, 没有先给安国公夫妇再给他?他是第一个拿到小姑娘绣品的人, 还是一对鸳鸯, 他觉得小姑娘这样委婉地表达的爱意,让他开心极了。

周继昌听到永嘉郡主四个字,瞬时间明白太子今天为什么会带这样一个荷包,或者说为什么敢让这样绣技的荷包挂在太子身上,以及太子身上这炫耀的姿态为什么这么熟悉了,这和以前太子殿下炫耀永嘉郡主的文章什么的一模一样。

周继昌太知道如果太子提起永嘉郡主的时候,自己应该怎么说话,他赶紧夸赞道:“像郡主这么心灵手巧的贵女可是不多了,家里的妹妹们很多到现在都还没有做过针线活呢!”周家的姑娘不愁嫁,她们喜欢骑马射猎,没人喜欢做女红,当然几个庶女例外,但是这些庶女也不在周继昌的考虑范围之内,拿庶女和永嘉郡主比较,那是对永嘉郡主的轻视和贬低。

太子听到后果然对周继昌嫌弃的态度缓和了些,他道:“其实永嘉也不喜欢针线活儿,她之前学女红的时候老是扎着手,后来母后和皇祖母心疼就不让永嘉学了,皇祖母和母后赐下了这么多绣娘,永嘉有自己的针线房,又何必自己做这些?”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情怀守护

情怀守护

守护安生永不放弃
关于情怀守护: 守护是什么,有人认为用时间守用金钱护,我认为用时间金钱去收,用生命去护,本小说通过个真实故事改编而来,讲述,粉丝守护主播的故事,本文将以真实加以玄幻的方式讲述情怀守护为主播对抗爱情大哥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让主播和粉丝明白,直播不只是金钱,守护...
其它 连载 49万字
我靠美食系统躺平[系统]

我靠美食系统躺平[系统]

仲秋朝天椒
普通留学生简兮,遇到奇葩室友正想换租房时 突然接到电话,父亲公司濒临破产 刚到国外,手上只有出国前不靠谱的父亲给的半年生活费 是灰溜溜的回国,还是留在异国他乡拼一把? 以为自己即将走上艰苦奋斗的hard剧本路线 下一秒,美食系统哐唧降临眼前 要不我还是靠美食发达算了? 接档新文,大家喜欢就收藏一下吧~ 《被迫成为星际“大厨”》 累崩在工位的唐娜醒来后已经是1088年,人类已不在地球生存,原本是苦
其它 连载 6万字
最后一个地球人

最后一个地球人

阿瑟·克拉克
完全超越了我们科技水平的外星人降临地球,全盘接掌了人类社会。世界变得过于平静,毫无特色。没有任何需要奋斗的东西,人类只能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消遣与娱乐之中,就连紧追各种电视家庭系列剧,也成了一种全职工作。
其它 完结 12万字
当炮灰男配有了公主系统

当炮灰男配有了公主系统

罗子逢
骆臻一昔穿越,成为了一本书里的炮灰男配。 这位男配和女主青梅竹马,一直全身全意的照顾她,但不仅没得到回报,还因为女主的原因,不断的被男主反派大佬们针对,最后落得身败名裂,家破人亡。 骆臻反应过来后的第一件
其它 完结 74万字
锦绣清宫:四爷,脑洞大

锦绣清宫:四爷,脑洞大

雪中回眸
清朝拐了弯,四爷脑洞大,妻妾不好惹,孩子太糟心。这就是雅利奇进了四爷后院之后的总结。下五旗满人出身,除了一个姓氏家里穷的要啥啥没有。雅利奇倒是没打算怀着个宏图大志要四爷独宠。可能叫四爷看在眼里是因为迷路你敢信?能叫四爷再看一眼是因为穷你敢信?她自己叫四爷看着是又穷还蠢也就算了,这后院妻妾画风也是神奇。 福晋常年西子捧着心,犹如孟姜女哭长城。各位格格那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雅利奇本想着生个孩子就养
其它 完结 318万字
嫁给暴君的男人[穿书]

嫁给暴君的男人[穿书]

乔陛
原名,《献给暴君的男人[穿书]》 何筝穿成了暴君的炮灰男宠。 仗着美貌与可生子体质,自以为与暴君日久生情使劲作死,最终被暴君亲手解决,死无全尸的那种。 最可怕的是,他正好穿到了被献给暴君的那天晚上,叫天不应,
其它 完结 4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