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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乙到来的时候,告诉我体内的毒并非胎毒。而是鄂氏从月子里开始就一直不断地喂给我的毒。同时他将另外半块玉给了我,上面的缺痕与这半块堪堪合成一块。而玉上的十八瓣并蒂莲曾经是我母亲使用过的徽记。”
说到这里他将玉取下来,连同从怀里取出的另一半,一同放进她手掌心里,“上面有我母亲的名讳。而我后来多方查证,上面的名字的确是我母亲的闺名,而那朵并蒂莲。也确实是少有人知道的她用过的徽记。
“我足足花了五年的时间查探和印证辛乙的话。然后某一天,我也亲眼见到了鄂氏如何用毒药代替太医给我的养生丸。我的母亲,是惨死在官兵刀下多年的另一个人。”
沈雁低头观察这玉珮。只见果然合得天衣无缝。根据华钧成所说,陈王妃这徽记并不是人人都知道,大概也因为如此,魏国公才敢将那座赤金的并蒂莲摆在案台上。辛乙能拿出这一半玉珮来,足可以证明是陈王妃的亲信。
不过。辛乙既是陈王妃的亲信,而魏国公与陈王妃又关系亲密,多半也认识他,难道他进魏国公府之后。没被认出来?
她将玉珮还了给他,又道:“那么,魏国公当初又是怎么把你接进府去的?”
辛乙到底是什么身份她暂且可以不管。至少从魏国公给韩稷这枚玉珮的举动可以看出来,韩稷的生母的确十有八九就是陈王妃。
可魏国公收留韩稷这又表示着什么意思呢?是受陈王妃所托护他长大。因为良心未泯不愿意陈王无后?抑或是,陈王妃生下的这个孩子,其实是他魏国公的儿子?
如果是第一个可能,那么他为什么不好好照顾韩稷,却任凭鄂氏以这样歹毒的方式摧残他?一面收养照顾,一面拿毒喂养,这样阳奉阴违的手法,而且对个尚在襁褓里的孩子施以这样的毒手,得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