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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卻明面上的商鋪田產,沈家在東南西北四方,州城、縣城、鄉野,總計數十處房產地下,俱都藏有金銀,乃是爲子孫逃生活命所用,能保人一世生活無憂,能叫人靠此東山再起。
朝代更迭,距離今日已經數百年,從前所留金銀未必全然還在,然而只要還剩得那麼一兩處地方,自己又能設法得來,便不至於再憂心生存。
即使這些全不見了,另還有一樣東西,十分好取,必定還在原位。
是自己八歲時,表姑母親自送來的賀禮。
一隻純金大雁,另有一方玉璧。
當時對方還笑稱:“你表哥聽到要給你送禮物,平日裏從來不說什麼,這一回倒是主動要來幫着選,足花了三日功夫,才擇了這一對,連翅膀上的羽絲都纖毫畢現,說是表妹必定喜歡。”
沈念禾雖不喜歡這一家,然則到底長輩,又兼此時年少,尚不清楚其中暗示,道謝收下,只想着將來拿差不離的東西轉送給對方女兒便罷。
這事情在她這裏便似一粒微塵,並未放在心上,誰曾想不知怎的,卻被同來賀生的義兄李附聽到。
其人當時並未發作,等到衆人散去之後,卻是遣開下人,徑直進得堂中,將那金雁玉璧取了,擲於後院地下,又指着一旁地上的榕樹,道:“我聽人說,高物會引雷,只要在根下放置銅鐵之物,便能將雷分於地下,你上回說喜歡榕樹錘垂根,我着人從廣南尋了過來,只這樹高,我欲把這兩物埋了引雷,妥不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