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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命經》上說,要以夫妻祭祀至親,十二年爲一個輪迴,纔可逆命令後代破除詛咒,子孫綿延,福澤深遠。我爹爹怕等他老死的時候,我已經年歲大了,難有子嗣,便擅自做主,那天趁我外出的時候,留信一封,他就——”
陶高說到這裏,紅了眼睛,淚水一顆接着一顆地往下滾落。
“我怎麼能辜負他,豈能辜負他……”
陶高不停地重叨這句話,彷彿魔怔了一樣。他低着頭,小小的身體緊縮在一起,瑟瑟發抖着。
在場所有人都不說話了,安靜地看着陶高。大概都被陶高父親陶酒章爲破除詛咒自盡一事,給驚到了。爲破除詛咒殺人不對,可父親爲了讓子孫後代不再揹負這些而做出的犧牲,倒也不禁令人惋惜難受。
“故而爲了破除詛咒,爲了不辜負你父親,你便打算在十二年內,奪走八對無辜夫妻性命,用以無謂的祭祀?”韓琦質問道。
“無謂的祭祀?”陶高猛地抬頭,當然是完全不認同韓琦的說法,他覺得自己的做的事情再有意義不過。
“此書爲先朝一個叫黎細的人所作,他自稱是李淳風后人的徒弟,招搖撞騙多年,後被宛丘縣府衙緝拿後處以極刑。如今在陳州宛丘縣的縣誌上,仍然還可以找到相關記載。”韓琦說罷,便將桌上的縣誌丟在了地上。
“不……不……我不信!這書是高人所著,我爹特意從一個叫明德的道長手裏花大價錢買的!”
陶高忙跪爬過去,抖着手去翻縣誌,果然裏面摺頁的地方,找到了一個叫黎細的人。陶高仔仔細細看了上面的敘述,不停地搖頭想要否認,可是他的眼神已經透露出了他的選擇相信縣誌內容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