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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跪在路邊,期盼好心人施捨一些錢給我。
這城市包容性不錯,善良的人們見我領着個小女孩,都會給我十元八元。
每天乞討來的錢,本來剛夠我倆喫飯。但爲了讓女兒生活的好一些,我只買一份飯讓女兒喫,剩下的錢,我就領女兒去澡堂求搓澡師傅幫忙帶着女兒進去洗澡。
女兒要富養,我只能在乞討來的錢裏,使勁兒摳出一點錢,讓女兒洗澡,給女兒買新衣服穿。
過了大概兩週的乞丐生活,我慢慢摸清了乞討的門道。
乞討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我四面流浪,八方要飯,發現寶鳳市裏的乞丐還挺多。
我發現乞丐也分三六九等,入行早的乞丐,在行業裏擁有話語權,更具備劃分地盤的權利,可以得到最大的資源配置。入行晚的乞丐,就比如我,經常每去一個地方,就被一波老乞丐趕走。
真是行行都有本難唸的經。
乞討的時間越久,我就發現自已連個乞丐都當不好,如何才能翻身!
又過了幾天,女兒過生日,我們倆路過一家蛋糕店,櫥窗裏擺放着精美的芭比娃娃造型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