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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坐在沙發上,在他的公文包裏翻了翻,拿出了一把鑰匙還有一個信封袋,說這鑰匙是銀行的一個保險箱的,信封袋裏是密碼,那裏有鐘琴的其他一些遺物,是一些珍貴的珠寶,說着,遞給陳莉一張清單,讓陳莉查看清楚之後,在上面簽好字,他會讓人來拿的。
律師走後,陳莉去了銀行,在銀行的保險箱裏見到了鐘琴最後的遺物。
大多是金貨,最早的那些金貨是媽媽結婚的時候的買的,那個時候應該買的不多,之所以說是媽媽結婚的時候買的,是因爲,她在一張黑白照片上看到媽媽曾經戴過。其他的都是最近這些年買的,有些是陳莉陪媽媽一起去買的。
陳莉這時候才知道,爸媽其實早就出現問題了,每個結婚紀念日,本應該是爸爸陪着媽媽一起去買紀念日的禮物的,到最後,總是她陪着媽媽去。
這幾年間,鐘琴攢下了不少金貨,按照律師提供的清單上的估價,至少在二十萬以上。
陳莉把金貨重新放了回去,在裝着金貨的首飾盒下面,她看到了一本泛黃的筆記本,她把筆記本拿了出來,打開一看,那上面是媽媽的筆跡,陳莉一時間倍感親切。
陳莉不知道媽媽有記日記的習慣,這本日記看看日期,應該是幾年前寫的。
陳莉把日記本收了起來,按照銀行職員的指引,她把保險箱的名字改成了自已的。
陳莉回到了家裏,什麼都顧不上,翻看着日記。
鐘琴寫第一篇日記的時候,那一年陳莉應該只有十六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