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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經李三指認, 另外兩名潑皮很快被逮捕歸案,其中一人還差兩個月滿十二,另一人則只有十歲。
顯然, 這是三名未成年犯。
被抓到時, 十歲的那個正惶惶不可終日,見到衙役的公服後渾身癱軟當場失禁;而另一人卻在青樓門口與人嬉皮笑臉搶活兒, 被抓後渾不在意, 並肆無忌憚地大聲嚷道:“是他自己掉下去的, 與我何干?我尚且不滿十二,誰又能奈我何?”
大牢有什麼好怕的?頂多打幾板子,咬咬牙就過去了,幾天後出獄老子又是一條好漢!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衙門的人自然是希望將這些惡徒處以極刑, 也讓他們感受一回當初石頭的絕望。可偏偏根據法律, 這三人很可能只需要用流放和苦役償還。
而且, 這起案件方方面面都透出特殊性:
不僅僅是李三等人十二歲以下的敏感年紀, 死者石頭的生母縱容、繼父殘暴、李三等人的邪惡……這五個與石頭的死關係密切的嫌疑人都或多或少的參與了, 聯手將一個八歲的孩子一步步推向死亡的深淵。
就是這樣的冷漠和長久以來的步步緊逼,才更令人痛心, 更讓人窒息。
所有人都間接導致了石頭的死亡,但從真正的謀殺定義來看,卻又沒有一個人直接動手殺死石頭, 這無疑給定罪量刑帶來極大的迷惑性和困擾。
肖明成又氣又愁, 不許獄卒給那三人飯喫, 只喂水吊命即可。他連着兩宿沒睡,跟度藍樺商議許久,決定直接寫摺子奏報成寧帝, 把這燙手的山芋丟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