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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過年的時候他們還回老家探望過,父母妻兒頗以他們爲榮,覺得自家男人在外頭出息了,賺大錢了,還帶着走街串巷炫耀來着。
結果短短數月之後,光宗耀祖成了坑蒙拐騙,落差之大不亞於雲泥,誰受得了?
李嘯喝罵道:“感情你們還知道要臉啊?早幹什麼去了!他們無辜,被騙的百姓就不無辜?退一萬步說,縱使他們本不知情,可花了贓款是事實吧?既然享受了,就不算無辜!
他們這輩子最大的錯,就是找了你們這些喪良心的種子當家人!”
詐騙看着沒有傷害人命,可實際造成的後果相當嚴重。多少家庭因爲被騙而傾家蕩產?以致夫妻離心、兄弟反目,甚至骨肉相殘!
騙子眼中的區區幾兩銀子,很可能在原主手中就有大用處,或是老母親的一副藥,或是孩子的束脩……甚至是農耕時的種子、耕牛費用。對普通家庭而言,沒了錢,跟要他們的命有什麼分別?
按照大祿律法,魏大寶等人多年多次詐騙統計金額巨大,只要徐子文和肖明成聯合上書請求,朝廷十有八/九會同意判處死刑。
但兩人一合計,覺得死對這些人渣來說實在太便宜了。
而且中原講究“死者爲大”“人家都死了,你們還想怎樣?”如果魏大寶等人以死贖罪,看着是皆大歡喜,可實際上呢?不然。
人死了,可受害人的錢也沒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