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泡妞還要分立場 (第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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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本席就要做出一個對控辯雙方都絕對公平的決定。”
“法官大人,如果控方非要押後審訊,辯方要求將被告擔保外出。”
“反對!法官大人,被告被控告的是謀殺罪,絕對稱得上是一個極度危險的人物,我認爲將被告保釋外出是非常不合理的要求。”
“法官大人,我當事人在拘留所感受到的壓力是前所未有的,況且押後審訊只會折磨我當事人的精神狀況,如果要押後審訊,我就要求將我當事人保釋外出。”
法官:“控辯雙方請隨我入會議室商議。”
辛可婷很生氣地說:“被告是一個殺人犯!怎麼可以輕易地保釋外出呢?”
朱迪斯面容不改地說:“拘留所的環境使我當事人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困擾,你押後審訊只會繼續增加他的痛苦,將他保釋外出是避免令他陷入精神奔潰的局面。”
辛可婷:“真是笑話!如果讓布達拉美宮的市民知道,機構隨意釋放一個未經定罪的殺人犯公然在大街上隨意活動,他們會怎
麼看待我們的做事手法與專業守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