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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郁将自己春天穿的那件织锦的袍子交给她, 说:“你拿去镇上卖了吧。”
阿福摇头:“这是你的衣服,怎么能卖。”
云郁说:“粟米不是没有了。拿去卖了吧,换些吃用。乡野里, 也穿不着这么好的衣裳。我穿布衣服就好了。”
阿福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接受了。
云郁从此穿上了布衣。
云郁不大出门。阿福隔三差五便要去镇上, 有时买点东西, 有时换点杂物, 云郁从来不去。他不愿意和任何人打交道。他自己做了弓箭,身体好了以后,便每天进山打猎。他箭术还真不错, 有时候能猎几只兔子, 野鸡,运气好的时候才能猎到狐狸和獐子。
自从他开始打猎,两个人的日子也变好了些。总算是经常能吃到肉了。他第一次打了只兔子回来时, 阿福高兴坏了,当天便把那兔子剥皮烤了。几个月没沾着油荤了, 烤肉的香味简直让人迷醉。阿福拿出了一坛子刚酿好的酒——那是她春天从山里采的野果子酿的。酿的不好, 味道酸酸的,不过能喝, 比没有强。云郁尝了一口,酸的皱紧了眉, 但两人还是一边喝酒,一边将那只烤兔给吃光了。
或许是那酒和兔子肉的关系, 她感觉这几个月来, 终于有了一点力气。
她忘了,云郁是从不喝酒的。不过她兴高采烈地把酒坛搬出来,云郁也没有反对, 而是陪着她喝了。两个人都是醉的脸红红的,阿福高兴,眼睛发亮,拉着他手:“咱们去山坡上走走,好久没有散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