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工分爭論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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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吳宣在這裏和二娃子商量明天該怎麼打獵的時候,有人招呼了。
“好了,今天的工分都出來了,想看的自已去看,不想看的就可以散了。”說話的是馬老六,旁邊還站一個婦女,應該就是記分員了。
記分員在現在農村也算是半個領導了,也不用下地幹活,比村民小組長還舒服,手裏權利也不小。
按照常規流程來說,記分員需要考察每個人的工作情況,但是各個小小組的記分員是由小組長,或者其他人兼任的。
只有小隊的記分員纔是全職的,一般情況下每天下工之後,就按照各個小組長報的記錄就行了。
一般村民都是知道自已工分的,像一個完整的勞動力一天就是10個工分,女的話,像帶着李瑞蘭拔草的大媽就是7個工分。
再有像吳宣和二娃子乾的這種活兒也是7個工分,像十歲上下的孩子一般都會給2到5個工分左右。
在農村只要能下地幹活的人都會給工分的,只不過就是多少的區別了。
當然了,也有一些特殊的情況,有些家庭婦女也會選擇想今天跟馬老二他們一起清淤,這樣也可以拿10個工分。
如果說拿10個工分的人乾的活比7個工分的人累,倒也不絕對,怎麼說現在都是喫大鍋飯的,幹活歸幹活,但沒有那麼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