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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這首歌僅僅只是他在與《尖峯時刻2》的兩位男主角聊天過後寫出來的,不得不說這人確實才華橫溢,而且很瞭解美國那邊的寫歌習慣。”
作爲十分熟悉歐美音樂的人,王菲在聽到《The lazy song》這首歌的時候,如果不是周易一直以來的名聲和風格,她腦海中第一時間是真覺得這是一位美國歌手所寫的歌。
尤其是作詞。
由於國內的文化傳承數千年來從未斷絕也未曾磨滅的緣故,對於詞文化的看重反而成爲了一衆大佬級作詞人寫不出朗朗上口的英文歌的原因之一。
哪怕是徹底西化的香港作詞人或者ABC都不行,因爲他們的寫作習慣仍舊是中文語境,比如王力宏、林俊杰、陶喆。
但是,周易的這首歌卻完全跳脫出了中文語境寫英文歌的困擾。無論是咬字習慣亦或者是英文單詞的拼接、斷句與表達,都實打實的是地道英文語境。
這在王菲看來是很不可思議的。
更讓她感到驚奇的是這首歌對於雷鬼元素的運用甚至於比羅大佑1982年發佈的《之乎者也》還要純熟。
一句話評價: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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