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 違法? (第4/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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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高速路上,談瑟用原主十八歲時就已經辦好的駕駛證通過了檢查,已經開了好幾個小時,快抵達下一個服務站了。
系統
有些驚訝,“你是要去魔都?不坐飛機不上動車嗎?就這麼自駕過去?”
“飛機有去機場的交通時間損耗,加上飛行時間,也得四個小時,跟動車差不多,但,自駕也就六個多小時。”
“而且我不趕時間。”
若非遠途,飛機其實是最累的交通方式。
系統:“我還以爲你要逗留在林城處理這個案子,但,要拿下商作賈估計沒這麼簡單,他原本就是林城發家,在這邊當過好幾年的首富,人脈不俗,如果光是農場那邊的案子,其實死個把人真不算什麼,也沒見他們活生生關押一個人二十年就出什麼事。”
是的,從小窺大,可見商作賈的手腕,也可見商承翼在林城都不怵理查德這些外資商的底蘊。
就是因爲商家在林城根基深厚,並不比當今稱霸的許成家影響力弱。
“是不容易。”談瑟把車子開進服務區,之前她都沒停,連續開了三個多小時,但她一向尊重規則,四個小時駕駛原則還是要遵守的,所以要去服務區裏面休息一下,熄火的時候,她看到邊上好幾輛跑車停靠在那,車門都開着,裏面一堆奢侈品或者喫喫喝喝,零散又無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