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分家 (第1/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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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兩人是下午過來的, 屋裏有些陰暗,可能是下人照顧不周,屋裏連盞燭燈都沒有, 但到如今,燕明澤已經不在意這些了。
他沒有立刻點頭,臉上連一絲表情都沒有。
沈氏說道:“你也別怪我心狠,從前不是沒給過你機會,可你這般棄燕國公府於不顧, 回回還要我去給你收拾爛攤子, 恐怕明月和你小娘以前的下場, 就是燕國公府的明日。”
於氏也勸道:“這也是爲你好, 日後海闊憑魚躍, 天高任鳥飛, 你想怎麼都行。這燕國公府把你養大成人也不容易, 你也該記着點府上的好纔是, 這還給你宅子莊子銀子, 外人看也好看, 對你也好不是, 你說你還有什麼不知足的。”
燕明澤願意嗎?他自然不願意,他明白自己能進松山書院讀書、能衣食不愁, 不是因爲他功課好,而是因爲他是燕國公府的子弟。
倘若失去這個身份, 林家會把女兒嫁給他嗎, 可能吧,這樣總比被趕出去強。他在想這事是否還有轉換的餘地, 可嬸母都來了, 就說明父親什麼都沒有幫到, 與其苦苦哀求被沈氏於氏看不起,還不如趁機商議加大籌碼。
燕明澤平靜說道:“我可以寫下告知書,但我要娶林家小娘子,一千兩銀子不夠,我要五千兩。”
說實話,五千兩銀子對現在的燕國公府來說並不多。當初許靜姝去兆州,單沈氏自己就給了五千兩,明蕎那邊估計還塞了銀子,而且孟小娘的錢全留給了燕明月和燕明芸,燕明澤手裏就算有銀子,那也不多。
可如今的銀子多是女兒賺來的,不是給燕明澤造的,沈氏不想答應。
沈氏心疼女兒,她道:“五千兩不行,宅子和莊子加起來就得一萬多兩了,我給你兩千兩銀子,若是不願意,大可不寫這告知書,你日後就在這院子裏待着,咱們誰也不妨礙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