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我願意 (第1/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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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辛媛皺了皺眉, 她覺得就算程秉川的母親爲人不錯,但和這樣的人家結親,怎麼也不像一回事。門當戶對, 家世極其重要的。
而且若他是小兒子也就罷了,偏偏是長子,下面六個弟弟妹妹。從前弟弟妹妹擺攤做生意供他讀書,那他以後做官發達,自然也要念着弟弟妹妹。
出息還好, 至少有個頭, 不出息, 那這輩子都甩不掉了。
章辛媛說道:“我覺得程家不行, 你就單看家境, 明蕎嫁過去, 住哪兒?以後喫什麼喝什麼?”
燕明燁說道:“程家家境的確不行, 可是燕國公府有銀子啊, 日後明蕎出嫁, 自然少不了陪嫁。在銀錢上面幫扶程家一二, 也是使得的, 而且程母爲人本分,自然也會念着明蕎的好。再說, 大越朝有律法,嫁妝就是嫁妝, 憑着自己想給不想給, 婆家不能佔用。”
章辛媛摸着肚子嗤了一聲,瞥了燕明燁一眼, 這麼簡單就好了, “你說的這是什麼話?什麼叫做憑自己想給不想給, 那真要嫁過去了,程家幾個弟妹喫糠咽菜,那明蕎每日山珍海味地喫着,綾羅綢緞穿着,那程秉川他人品再貴重,他能眼睜睜看着他弟妹受苦,到時候大道理一擺,不定多委屈。”
喫也喫不得,用也用不得。
“你說程母爲人本分,那她日後娶一個好媳婦,那她還會不會出門擺攤做生意,那程秉川可會憐惜他母親年邁辛苦?再說他功課是好,可日後像大哥一樣,遠赴赴任,明蕎還要照顧一家老小。”
燕明燁道:“有丫鬟,哪用明蕎照顧。”
燕明燁記得,沈氏就沒讓兩個兒媳伺候過什麼,如今大嫂還去了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