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罪己詔,帝王的野心 (第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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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漢文帝率先發行後,幾乎所有主要王朝都有皇帝發罪己詔,隋唐五代、宋遼金元沒缺席過。
大明王朝自開國到朱厚照這一百多年裏,除了“我命由我不由天”,靠造反起家的太宗朱棣,還有當了不足十個月的胖瘸子仁宗朱高熾兩位皇帝外,其他皇帝,包括朱元璋、朱允炆、朱瞻基等等,都發過罪己詔。
比如朱元璋寫了五份罪己詔,其中三份是因星象變化、雷擊起火寫的。朱允炆寫了一份罪己詔,主要是告訴老天爺我錯了,趕緊讓四叔朱棣回家種地去吧。還有朱祁鎮,土木堡死了那麼多人,不寫一份都過不去,背鍋俠朱祁鈺也沒少寫這玩意……
帝王有一套專屬理論,那就是君權神授、天人感應。
天下出現異象、大災、大禍,必定是蒼天警示天子有失德之處。都是因爲人間帝王的不作爲、胡作爲,老天爺這才降下異象、災禍警告。
從這個角度來看,皇帝下罪己詔,主要是安撫人心,告訴天下人,自己知道錯了,這就改,你們別折騰。
但罪己詔這東西不是輕易發出來的,因爲認錯,等同於削弱了帝王的神聖與權威。
任何皇帝,除了面對無法理解的異象、國家危難外,沒有一個皇帝自己情願發罪己詔。
哪怕是外面災情嚴重、死了無數人,皇帝也不想損害自己的神聖去寫罪己詔,直至被羣臣一次次“進諫”,近乎“脅迫”,加上皇帝束手無措,別無他法,最終“順從”官員的意思,不情願地寫一封“罪己詔”,個別要臉的,連詔書都不寫,直接“口述”,然後回去睡覺……
問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