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懂了,御史的意思是十幾萬兩不算貪 (第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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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不慌不忙的對答。
就在他話還沒說完的時候,一位御史出列,大聲高呼,“臣有本要奏!”
“大理寺錄事李龍貪贓枉法,趁查抄趙守禮府中之時,欺上瞞下,中飽私囊,將大部分值錢的財物運回自己家中!”
“趙守禮府中的財物,折算白銀價值百萬兩以上,李龍上報朝廷卻只有十四餘萬兩!”
“請陛下明察!將李龍推出午門斬首,以儆效尤!”
御史周謙一身正氣,義正詞嚴,義憤填膺,咬牙切齒……
痛斥李龍!
“爾飽讀聖賢之書,身負皇命,卻貪贓枉法,對得起皇上厚愛,對得起陛下的期望?對得起聖賢之言嗎?”
“小臣確實已將案犯府中所有財物,報送刑部。”
李龍面不改色心不跳,“御史大人口口聲聲說小臣中飽私囊,可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