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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在香港的時候帶你去看電影,你說戒指真好看。這麼久以來,你沒有在我面前說過什麼東西好看。於是特意趁着商務旅行,在比利時挑了鑽石,然後交給珠寶店,依電影裏原樣鑲出來。當我拿給你的時候,你的表情讓我知道,原來你並不喜歡。
後來我一直想,什麼時候,我已經變得這麼可憐。
連讓你笑一笑,對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離婚,如果在道德上沒有愧疚,你會不會覺得好過一點。
但你永遠不會嫁給我。
因爲你從來沒有愛過我。
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你還是個小姑娘,裝模作樣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經化着妝,端着剪綵的那個盤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沒有吭一聲。後來我在後臺找到你,你倔強的神色像是個小孩子。
你本來就比我小一輪,我三十歲了,你才十八歲,而我二十三歲的時候,你才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