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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柔好奇的問道:“你孃家應該在此地,他們也同意淹死你?”
提到這個,劉氏神情有些難看,很小聲得說:“民婦家是太德州長樓縣人,當時亡夫在那經商,與我父相識之後。家中覺得他爲人不錯,家境也好便把我許配給了他。”
“當年家中還不錯,後來生意行情不好便落敗了,大部份的生意都盤了出去,只剩下一間雜貨鋪餬口。亡夫知道後便不讓我和家中往來,只能暗地裏面通一通書信。”
莊柔問道:“你帶着女兒回孃家好了,反正你的丈夫已經過世,留在這裏幹什麼?”
劉氏愣怔的看着她,這種事怎麼可能,“許家不會同意我們離開,而且女兒也是許家人,他們肯定會阻止。”
“你只要願意回去,那這裏的事就交給我來辦,你這條命是我救的,自然不會讓你重新丟掉。”莊柔沉下臉,又慎重其事的問道,“我再問你一次,真是清白的?”
“我發誓,民婦若要是有半句假話,就天打雷劈!”劉氏舉起手發誓道。
好好盯着她的臉看了一會,莊柔才收回目光,“你暫時住在這裏,我會叫人送些喫食給你,想要做飯的話明日再給你帶菜和米回來。”
她得去查清楚纔行,寡婦雖然有些地方可以再嫁,但沒成親就私通卻是不行,但也不能把人給殺了。這事一筆歸一筆,真要有這麼個男人,就抓出來叫他把人娶回去。
劉氏不怕查,想想家財雖然是她家的,但沒有兒子繼承,遲早要被許家拿走,還不如給自己和女兒保全一點點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