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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白夏本來覺得做生意這件事情是大有可爲的,很想賣掉一座金擺件換錢充作資金給她媽,這樣原始資本多一點,也能多弄一些衣服回去,不然這三千塊着實是有些不夠的。
但是林母是堅決反對的,她是想着第一次先試試水,本來丈夫給了她家裏的兩千塊她的壓力就有些大了,要是閨女再去把那金子賣了給她錢,她這心裏的壓力就更是大的不得了了,這要是虧了那不就是虧的更多嗎?
現在這三千塊擱着第一次做生意,也是夠了的,怎麼着也能把店給開起來。等回去店開了之後,先看看第一個月買衣服的盈利狀況吧,如果賺得錢多的話,再擴大規模,下次再進多一些的衣服,如果盈利效果不太理想,那麼下次就還按照現在第一次進貨的規模來。
因着林母反對,林白夏自然也就只能把原先的想法作罷,等着以後這邊需要了,再拿錢出來,接下來她還是好好幫着選衣服的款式吧,這樣以後店裏的生意也能好一點。
到了海城,林母只是找了一個招待所跟閨女一起略微休息一晚,第二天就直接去找了上次賣絲巾的那個人。事實上這次那個賣絲巾的人早已不在原地了,林母是因爲又在下火車站之後,遇到了上次那個領路的人才能有找到的,不然她還得花費些時間去跟人打探消息呢。
上次的絲巾在這邊買的是一塊九,林母回去賣的時候是三塊五,小小的一條絲巾已經算得上是個奢侈品了,無非也是因爲現在這東西實在是稀罕而已。而現在林母要買的衣服,雖然比起絲巾件大,但是也不算貴太多,要知道這個年代,一雙膠鞋也才三塊錢,普通布鞋就更便宜了,當然那些皮鞋就貴上不少了,不過普通百姓買的也不多,至於衣服,目前這個時候的確良很受歡迎,在這個時候的確良還是舶來品,價格不菲,但一件的確良外衣也才十幾元,就算買這種的確良料子的,林母帶的三千塊錢作爲初始資金這樣看來也的確是夠了的。
林母的目標當然不是這些的確良的衣服,這的確良雖然受歡迎,但是也的確是太過昂貴,一件就抵得上普通人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的工資,買的人肯定是會有的,但是肯定是不會多的,所以林母這次的目標就是那些幾塊錢但是卻又是剪裁和樣式不錯的普通衣服,這些到時候放到店裏面,買的人才會多,幾塊錢普通人家還是能拿得出來的,林母的主要顧客也是那些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