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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940年代末期,音樂發行方都是音樂工業當仁不讓的王者。因爲那時候的歌手不會做歌,他們必須倚仗發行公司爲他們匹配好歌。
現在的音樂發行方,依然是行業裏的重要角色,但他們的職責改變了。
目前的音樂發行方分爲兩種類型:
1、creativepublishers:爲旗下創作者提供創意輔助、生涯協助。如果旗下創作者是音樂人,還會幫他們尋找唱片公司。
2、bankingoperations:管理有價值的資產,通過授權等形式持續創造收益,將音樂人及音樂完全當作銀行裏的存款一樣運作。
【大牌創作者與管理發行方】
現在,許多音樂發行公司僅作爲大牌創作者的“管家”存在。因爲音樂發行方不再獨家壟斷行業資源,發行公司能接觸到的藝人與機會,大牌同樣也能接觸到,甚至更多。所以,很多大牌的創作者已經不再需要發行公司的資源幫助,他們會簽約一個管理方,只分大概15-25%,或者乾脆自己做一個版權發行公司,自己管理自己的版權。
【業內五大版權發行公司】
1,環球音樂發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