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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人真怪,我不過是填飽了肚子,他們竟還要謝我,真是羣蠢蛋。可這被供着的感覺真不錯,難怪總有妖往人間界跑。
他父輩曾跟他絮絮叨叨說了不少人間界的故事,什麼青丘山的狐狸跑到人間界與帝王相愛,哪怕是愛死愛活做了妃子,待露出狐狸尾巴後還給是一命嗚呼了。
他沒記得一命嗚呼的部分,只記得對方跟人間界地方親親我我,喫香的喝辣的成分了。
烏雲想,他沒穿綾羅綢緞,也不需要那些,只要日日有小黃魚喫就成了。
在如此溫情的環境中活了二十來年,乍看張匠受此禍,他自是大驚,先是循着氣味找到打了張匠的那夥賊人,將他們打得頭破血流。
這年歲,頭被打通那就沒命活了。
烏雲還不解氣,拽起打頭的衣領就問:“袈裟去哪了?”
他家被翻得一通亂,衙役來了當即便道是賊人是爲謀財,果然最寶貝的袈裟丟了,烏雲當時氣急,想人沒命了也無法,他已在那拘人魂的無常臂上咬一口,若張爺爺跑快些應該是能走的,哪怕是去喝碗孟婆湯,也得等宏願完成不是?他既在此家住二十年,若不報恩,有損妖族的品格。
於是眼下第一要義便是把袈裟尋來。
然而那領頭的哆哆嗦嗦半天道;“給……給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