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側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因李秀娘父母已逝,戶籍掛在舅舅那裏,只要舅舅認了,便算是父母之命,其他的禮都可以後補。這段婚姻便能合法。
李秀娘被強壓嫁給胡三三個月了,舅舅未曾管過她。溫蕙先入爲主地對舅舅印象就很惡劣。
待下午,監察院的人將胡三和舅舅都帶來了濟南府,她先見了舅舅。
“她是你嫡親的甥女,我不知道你作舅舅的,對她這樣不聞不問,將來如何面對她的母親?”她質問。
舅舅本來被監察院嚇得不輕,聽了這話,卻氣哭了。
“我對得起她了!”
“她父母去世,我不曾染指她的資財,想着全給她做嫁妝讓她帶走。”
“我也有好好照顧她,精心爲她挑選婆家。”
“只她呢?她偏不肯嫁。”舅舅又氣又恨,“她不嫁也就罷了,便留在家裏,以後有我和她兄弟們照拂,也不是不行。她偏要拋頭露面,做那丟人之事。”
“受她所累,她妹妹們在青陽都嫁不出去!最後都嫁的遠,見一面不容易。我家那個爲這成日裏哭得心口痛。我女兒們嫁得遠,若有事,想找孃家撐腰都不容易,夫人說我該不該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