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提離婚就分孩子 (第5/7頁)
沐長風許雨晴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等她寫好了協議的草稿,沐長風拿過來看。
婚前協議很簡單,只有一點:許雨晴婚前欠下的百萬外債,與沐長風無關,無須沐長風幫忙還債。
婚後協議就有三條,第一條:由於是閃婚的,沒有感情基礎,夫妻倆最好就是分牀而睡,不得己睡在一張牀上,未經對方同意,不能要求過夫妻生活。
第二條:夫妻雙方要留給彼此相對自由的空間。
第三條:一年內不能提離婚,要是女方先提離婚,則要賠償男方一筆青春損失費,金額由男方定,但不能獅子大開口,超出女方能力範圍內。要是男方先提的離婚,女方可以和男方分孩子,一人養一個孩子。
沐長風看到第三條協議時,嘴角直抽,許雨晴竟然是要分孩子。
孩子又不是她親生的,她都要分,是想着離婚後拿孩子當擋箭牌,避免又被父母催婚嗎?
“你有電腦吧,借電腦我用用,把這份協議輸入電腦裏,再打印出來,一式兩份,咱們簽了名,摁了手指印,各持一份。”
雨晴說着,也不等沐長風回應她,又自顧自地去拿他的電腦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