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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目前我国的臣民生活比十年前要好很多。他们生活富裕了,政府的收入也就多了,而且工商业也提振了。”
巴蒂斯塔将财政收入那一章节递给亚历山大,每年700万金列伊的收入足够政府一年的支出。虽然发展了工商业,但农业税仍然占收入一半以上。
“我们和东方的贸易是重中之重,来往的贸易收入占了财政的五分之一。来自埃及的运河自然是需要保护的。”
此时东方的贸易已经被罗马尼亚彻底掌控,不管是海上还是草原,都要经过罗马或者俄罗斯才行。运河的开挖让这条水道彻底变成商船来往的唯一流通点,每年都有许多船只前来。为了保证安全,帝国还在沿途设立了据点保护商路安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东印度公司治理的印度。
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大陆建立起50多个据点和要塞,以孟加拉地区为统治重点,专门负责在当地进行竭泽而渔。
在这样的情况下,东印度公司承认当地统治者的行政权,而公司则拥有“迪万”(财政管理)的特权。在这种体制中,那些王公名义上掌管政权,但是由于地方的财政为东印度公司把持,他们的收入甚至常常无法维持日常开支,更妄谈反抗他。
在东印度公司的行政官员中,最重要的是收税官。他们不仅负责税收还负责行政、司法事务。此外,公司还设治安法官以及警察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
几年前开始,皇帝就开始将东印度公司的商业职能和政府职能分开。彼得把公司职员划分为商业职员和行政职员两大类,一身不能二任,行政职员成为官员,负责税收、司法、行政,并按照资历逐级晋升。职员与公司订立契约故又称“契约文官制”。公司职员不得利用行政权力从事商业贸易破坏贸易的公平与自由强取豪夺的行为被禁止;行政职员也不许从任何人手中接受礼物;禁止从事税收和司法工作以及从事公司贸易的人进行私人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