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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靠衣裝,佛靠金章,先敬羅衣再敬人,無論是哪個年代都是通用的。
方箏今天穿了一身莫蘭卡的運動套裝,雖然紡織廠成立的這個牌子現在還沒打出名聲,但是無論是剪裁質感光澤度都不像是低價的地攤貨。
都說財氣養人,方箏這幾年雖說遇到各種各樣的事,但是金錢上還真的沒怎麼發過愁,喫的好了穿的好了眼界打開了,腹有詩書氣自華,氣質這塊兒自然就提上去了。
就算方箏現在自曝說自己是小偷是搶劫犯,周圍的人也會想她是不是在開玩笑?
這麼漂亮有氣質的姑娘,又怎麼會幹那違法亂紀下三濫的事情呢?
所以很顯然男人這一招對方箏完全不起作用,或者換成一個窮兇極惡,五大三粗帶着墨鏡和大金鍊子的大哥,羣衆自然會站他。
可見給人的第一印象多麼重要。
“喲呵,被抓了個現形兒還不老實,還想指鹿爲馬冤枉你姑奶奶!大夥兒聽我說,這人根本就不是什麼賣菜的,他就是一個人販子!”
人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