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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然難得說兩句正常話,陳夕卻不正常了。
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流氓者變流氓。流氓的最高境界就是將周圍人同化,然後自己斯斯文文的裝正常。
小陳筆筆直、小臉紅撲撲,爲了不被發現,陳夕後半程一直併攏雙腿,話都不敢說。
林奕然停好車,拉開車門,陳夕彆彆扭扭地拎着袋子跟在他身後。
千年老妖慧眼如炬,瞬間看出他在擋什麼。
林奕然按下指紋鎖開門,陳夕想跟着進屋,被橫在門前的胳膊擋住。林奕然接過他手中的袋子,笑着問:“你要錄指紋嗎?”
他問的是“你要錄指紋嗎?”而不是“你要不要把指紋錄進去?”兩種形式的問話會有差異。前者是默認對方“要錄指紋”,後者問“要不要”是給對方選擇的權利。林奕然覺着用些談判技巧達到目的無傷大雅,他的目的是“把陳夕拐回家”,而不是“睡完就跑”。
陳夕被林奕然的“同居邀請”驚呆了,忘記掩蓋下身,沒了袋子遮擋,小陳鼓鼓囊囊一覽無餘。
他剛說什麼?讓我錄指紋?不是香草我麼,怎麼變成同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