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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靈媒小廳中,書頁的翻動聲從未停止。 兩盞煤油燈和一個高臺蠟燭讓亞瑟可以清晰地看到書頁上的每一個文字。 整整兩天,亞瑟都沒有離開過柯爾克街2號。 他如飢似渴般將那蛤蟆遺產中的兩本書全都翻閱了一遍。 不! 應該更正式的稱呼對方爲格拉姆。 通過兩本書,亞瑟不僅知道了對方的名字,還了解到了對方的生平。 格拉姆,1713年9月3號出生在亞莫爾頓,一個位於北郡更北耶莫格德附近的小城鎮,那裏主要出產高大的紅杉,終年被冰雪覆蓋不說,還有許多兇猛的野獸,格拉姆的父親、母親就是死於野獸之口,然後,他將自己的姐姐和妹妹賣了個好價錢後,換取了一個守墓人的工作。 當然,守墓人絕對不是格拉姆想要的。 一心想要發大財的格拉姆想要的是…… 盜墓! 從他17歲成爲守墓人開始,就開始盜墓,十年間獲取了大量財富,就在對方準備退休的時候,發現了一座神祕側人士的墓穴。 也就是那座墓穴,徹底改變了格拉姆的人生。 腦海中回憶着剛剛翻看的格拉姆日記,亞瑟起身走向了廚房,給自己衝了一杯熱可可。 並不是用開水,而是熱牛奶。 當然了,必須要放糖。 點心則是麪包房學徒阿爾文送來的羊角包。 對此,亞瑟再一次慶幸自己生活在這個時代的南洛斯,有着港口的便利,令他可以品嚐到這個世界上絕大部分的食物。 要知道,在白銀年代,糖、可可粉這類東西,除了貴族之外,普通人根本消費不起。 至於瑪琳達送來的甜點? 亞瑟依舊選擇喂老鼠。 心中的警惕,令亞瑟無法坦然喫下那位女士送來的食物——哪怕已經做了三次實驗,全都安全,但他依舊不放心。 ‘多疑的傢伙!’ 亞瑟自嘲的一笑,隨後,抿了口熱可可。 濃郁的奶香與可可香混雜着甜味,令亞瑟因爲長時間閱讀而略顯滯澀的精神一振,他開始快速的記憶着格拉姆日記中對他重要的部分—— 1740年10月11日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那樣的墓穴中,怎麼可能沒有值錢的東西? 不! 這已經不是值錢了,這是命運的饋贈! 我終究會凌駕在凡人之上 …… 1740年12月30日 爲什麼我只是學習這種語言就失去了一條手臂? 這是不是代表,其他書籍我連觸碰的資格都沒有? 該死的! 這是怎麼回事? …… 1741年6月1日 停止學習已經半年之久,我的精神恢復了,但是去的手臂永遠無法恢復,我不能再閉門造車了。 …… 1742年1月6日 找到了! 找到了! …… 1742年1月8日 該死的,那個混蛋竟然讓我去給他舔xx。 艹xxxx! …… 1742年1月9日 混蛋,一個獸醫有什麼資格嘲笑我? 他根本知道我爲了什麼! 哪怕我付出了最慘重的代價! 但我知道了,我學習的文字叫做【圖復語】! 我更知道了,學習【圖復語】時,必須要用‘香氛’隔絕! 我還知道了,擁有‘靈性’的人,被稱爲天賦者! …… 1744年5月5日 終於!我終於掌握了【圖復語】! 我也終於可以學習那些神奇的技藝了! …… 1744年10月2日 學會了!我可以將一條繩子活化,讓它成爲我的武器! 我真是天才! …… 1744年10月3日 發生什麼了? 爲什麼我眼前的屍體活了? …… 1745年10月21日 不對勁! 有哪裏不對勁! …… 1746年11月1日 該死的混蛋! 竟然隱瞞了靈性,雖然是掌握超凡力量的關鍵,但隨着靈性的激發,卻會遇到可怕事情的信息! 學習【圖復語】雖然不會增加靈性,但卻從某種意義上激發了我的靈性,更不用說之後的祕術學習了! 我要殺了他! 可惡! …… 1747年2月1日 僱傭了兩撥賞金獵人,終於幹掉那個傢伙了。 他的遺產我接手了。 賞金獵人全都去餵狗。 …… 1747年2月2日 哈哈哈,大發現! 原來他給我的‘香氛’叫做‘阿波菲斯之涎’,是來自一個叫做‘蛇’的流派,不僅可以用來學習【圖復語】,還能夠用來冥想,而且,這個流派中也有應對‘靈性’增加的辦法。 …… 1747年2月3日 爲什麼會沒有? 爲什麼會沒有? 我記得有啊! 明明有啊! …… 1747年2月4日 我確定我的記憶出現了一些問題,應該是第一次學習【圖復語】的後遺症,隨着我的‘靈性’不斷增加,它開始越發嚴重了。 我必須要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對了! 寫日記! …… 1749年6月5日 我在耶莫格德經營的‘集會’,引來了不必要的注意,最近北郡的局勢有些緊張,不過,運氣不錯的是,我終於換到了一份有用的神祕知識‘箭矢引導術’! 學會它,我就不用懼怕箭矢了! …… 1752年10月10日 我的‘集會’名氣更大了,我換取了更多的神祕知識,有‘噪響術’、‘吸血之觸’,還有一些殘缺的劍術。 呵,凡人的劍術根本不值得我記錄,刪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