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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延年問得直接,韓霄源也無兜圈子的準備,遂從袖中取出幾l份文書,遞給馮延年,“大人請看。”
馮延年接過。
是,將田土寄掛在某人名下的契書?
地主叫池林,被寄掛者名張澄,馮延年看得很仔細,池林每年要給張澄本土地所處之物換得的銀錢的十中之二,此乃市價,從一到三不等,但再怎麼算,都比本朝的地稅低上幾l成,他覺得無不妥之處,越看越覺疑惑。
他翻開下一張,乃是一認罪的供詞,說這叫池林的人犯——怎麼還是池林?馮延年神色微變,一目十行地
掃過供詞。
說池林素日裏遊手好閒,並無正業,全家皆靠一在京的弟弟供養,其性躁急,又愛生事,平日裏嫉妒張氏富貴,一日醉後竟攔住了張氏一小公子的車馬,言詞挑釁,車伕不堪主人受辱,阻止池林,反被池林刺傷,拉回家後就斷氣了。
按律,池林尋釁殺人,證據確鑿,當斬。
將田土寄掛在張澄名下,又與張家人起了衝突,現下被判秋決,那麼,池林那幾l百畝田土該歸誰?
不是妻子兒女,不是在京的弟弟,而是,張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