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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首叫《無畏》的歌,我的偶像叫Gosh,他?雖然不出名。但歌曲寫的真的超級好?!這首歌就內容很鼓勵人,教人別在意別人的眼光,做人就要無懼無畏!”
顧時點點頭?:“好?,那我們就鼓掌歡迎魏康寧的rap。”
第29章 早戀。
《無畏》這首歌, 陳懷山寫在兩年前。
那時候他對於未來略顯迷茫,留在暮城無所事事,內心其實有些想要回來沿溪。
一方面他離家時間長, 覺得跟在父母跟前也沒什麼不好。再來,沿溪城這裏的環境很?好?, 因爲這兩年城市發展, 大部分的年輕人都去了大城市,所以也很?安靜,很?適合陳懷山這種夜貓子。
只是,那時候還在二開頭的年齡裏, 陳懷山覺得男生就應該在外面拼搏!
大城市裏有更多的機會!
鐵血男兒,當然是要爲了?美好?生?活奮鬥!
只是, 翻來覆去, 他在暮城車也買了?, 房子也買了?, 專輯雖然出了?,歌也寫了?,但走在路上還是個?Nobo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