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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朱標。
從花香閣出來之後,就一頭扎進了景仁宮書房。
坐在自己的寶座上,朱標暗自決定道:
“來了這麼久,也該爲大明做點事情了,要不堂堂穿越者,來了啥也不幹,成何體統?”
順手拿起這幾日多有研究的大明律,看到了標註的幾句話:
“凡犯私鹽者,杖一百,徒三年。”
“沮壞鹽法者,買主賣主,各杖八十,牙保減一等,鹽貨價錢併入官。”
默默的看着這兩行字,朱標嘆了口氣,自言自語道:“這大明的鹽真的是不夠喫啊!”
其實在皇明初期的時候,爲了解決財政困難的問題,當時的老朱想出了一個比較好的方法:
“把朝廷所控制的食鹽銷售權,轉讓給了一些非常富有的商人,並以此得到了海量的軍費和其他好處,在老朱的操作下,商人付出了一定代價之後,他們就可以拿到一張經營食鹽的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