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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禁有些哭笑不得,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果真,他本性便是喜好捉弄人的。以前在宮裏,他就總是戲弄於我,我想,自己那時候像這小螞蟻一樣左右爲難的樣子一定很是取悅了他。
頗有幾分同病相憐之感,我從那滴水珠裏將那小螞蟻放了出來。似乎對我解救了他的玩具很是不滿,他微微蹙眉,眯着眼看向我。我哄他:“我教你做饅頭好不好呢?”
將一個柔軟的麪疙瘩放入他手心,我握着他的手,操控着他的手指捏了一個饅頭。我捧着饅頭對他說:“饅頭。這個是饅頭。饅——頭——”我耐心地拉長着音教他,他卻毫不領情,不但不肯啓脣,還惡劣地將我捏出的饅頭一掌拍扁。我想,我終於知道紫苑頑皮的根源所在了。
雖然像嬰兒一般,但是,天賦這種東西確實是與生俱來想抹煞都抹煞不掉的。他果然天生便是極聰明的,任何東西只要我教過他一遍,他看過以後,第二次做起來便有模有樣,再多做幾次以後更是輕車熟路。當然,這隻限於他感興趣的事情,比如寫字,比如計算。而有些事情,他彷彿天生便排斥摒棄,比如做饅頭,比如洗衣服。
還有一件很讓我頭疼的事情:他始終不曾開口說一個字。開始我憂心忡忡擔心是不是他的聲帶受損,但是族裏的郎中瞧過後說是喉嚨應該沒有問題,只是不習慣發音而以,還鼓勵我多和他說說話,興許他聽着聽着便學會了。於是,除了睡覺幾乎每時每刻我都對他不停地說着話,但是他卻始終金口難開,永遠都是我一個人在自言自語。
“肇黎茂,你叫肇黎茂。肇字是這樣寫的……”我用樹枝在地上一筆一劃認真地寫着,“再來是‘黎’字……還有‘茂’……”
他今天很配合,沒有被邊上的小鳥或者小花給吸引了注意力,認認真真地由着我握着他的手一筆一筆寫着,兩遍之後他便掌握了這三個字的寫法。他現在已經會寫百來個字了,雖然他只是會寫,卻不明白具體的意思,但是,總是一天一天在進步,不是嗎?
我開心地拍了拍他手上在寫字時不小心沾染上的泥土,拉着他的手站起來。“很好!今天我們就寫到這裏吧。”
“安薇,我們要去月亮溪洗衣裳咯!你去嗎?”族中幾個年輕的小姑娘端着木盆朝我揮手,招呼我同去。
“好!你們先去,我一會兒便來。”我愉快地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