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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離亂後,長大一相逢。問姓驚初見,稱名憶舊容。
再相見的時候,我不記得其他,只記得他離開的那日,天邊那緋色夕陽,映得我臉上紅如彤雲。他臨走時遞給我一隻大雁,囑我好生照顧。
我直直地問他:“龍哥哥,你這一走,幾時回來娶我?”
那個時候,我只有十歲,但從六歲的時候,我就決定了要嫁他,矢志不改。
他卻道:“阿維,你還是個孩子。要好好喫飯,長得高高的,纔好和我比武。等你及笄的時候,我就回來。”
我長大了,我快要及笄了,我沒有等到他,卻等到了嫁與皇太孫爲嬪的一旨詔書。
也罷,這麼些年,他都沒有隻言片語,只怕,他一直當我說的是孩童戲語,從未當真。他年長我十歲,按年紀,應該早已娶妻生子。
我心灰意冷嫁進宮去。
入了宮,我才知道,雁爲候鳥,秋南飛而春北歸,來去有時,從無失信,也用來作爲男女雙方信守不渝的象徵。男女嫁娶,“納彩禮”的那一天,男家派出的媒使就要手捧一隻活雁作爲贄見的禮物。
原來,他的心裏也有我,他在等着我長大,等我及笄,便談婚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