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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韓律師。”程默微微一點頭,“請問二位來做什麼?”
“保釋我的當事人,渡邊淳先生。”
“按照規定,渡邊淳是可以保釋,但他的案子證據確鑿,報案人現在不選擇諒解,要求巡捕房將其定罪判罰,當然,如果是治安類的案子,巡捕房可以做主,但猥褻和敲詐勒索罪屬於刑事犯罪,到時候法庭量刑肯定是要判實刑的,所以,渡邊先生大概率是要坐牢的,如果你們將其保釋,法院庭審宣判沒有到庭,法官是可以缺席審判,並且發出發出通緝令,擔保律師或者個人都是會有影響的,兩位明白嗎?“
“這不用小程探跟我們講解了,我們做律師的都懂。”韓德然微微一笑,似乎對程默做過一番瞭解。
“行,保釋金交一下,然後過來簽字,你們誰來擔保?”
“鄙人。”韓德然說道。
程默撇了這個韓律師一眼,沒有說話,就帶着兩人去辦手續了,渡邊淳的案子是可以辦理保釋,他沒有理由阻攔。
反正這個案子鐵證如山了,他把這邊證據都坐實了,只要他出庭的話,基本上難以翻案,除非那個女售貨員小娟翻供或者籤諒解書。
當然,這是極有可能的。
人性的東西,是難掌握的,就算小娟翻供,他要是能理解的,畢竟站在她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