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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旭禎鎖我喉嚨的手略略減輕了力度,我總算能緩過一口氣來看,認出了姜菀之手上那把槍,是姜老爹年輕時候用的蘇式雙管獵槍,姜老爹沒事喜歡偷偷去山裏打點野味,就一直藏着這支沒證的老槍。估計是爲了方便藏在婚裙裏,姜菀之鋸掉了槍管,否則原槍長度接近一米五,捆在再長的大長腿上也像一根高蹺。我從未見過姜菀之碰這支槍,但眼下她單手握槍,槍口紋絲不動,顯然是玩槍的老手。大婚的日子,姜菀之畫的當然是新娘妝,化妝師想盡辦法把她畫得賢淑典雅,可此刻那張消瘦的小臉上殺氣騰騰,再加上手裏的槍,看着不像我老婆,倒像小丑的女朋友耍着她的球棒。
趙旭禎臉色微變卻不動聲色:“他是你丈夫,那我是你什麼人?”
姜菀之哼了一聲:“你是什麼東西你自己心裏沒數?還要來問我?”
趙旭禎沉默了片刻:“你早就醒來了是麼?還是你根本就沒有入夢?你帶着槍來結婚,是來殺我的麼?”
姜菀之不耐煩地說:“不是來殺你的,難道是跟你玩cosplay?”
結婚幾年,我從未見過姜菀之如此牙尖嘴利的一面,再聯想到她身上那股熟悉的藥味,忽然明白了,她也喝了姜老爹的虎狼藥來強化血統,眼前的她可能是十歲之前那個天不怕地不怕街頭遇到狼狗都敢揪着打的女孩子,或者說,完全體的姜菀之。這場婚宴是場真正的鴻門宴,每個人都心懷鬼胎。
趙旭禎說:“我不遠萬里來中國娶你,買下半個陽澄湖給你當聘禮,你就那麼想我死?”
姜菀之說:“大家明人不說暗話,你是來娶我的?還是來娶我的子宮?講真話那玩意兒要能摘下來給你帶走,我就送你了!只要你不找我家裏人的麻煩!”這話說得真狠,雖然不像我熟悉的姜菀之,但確實是那位漢鍾離的女兒。
趙旭禎說:“我們將分享姓名,分享光榮,還會一起孕育偉大的生命,還有什麼比這更神聖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