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華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沒有辦法反駁江易盛,如他所說,我的經歷一清二楚,完全想不出任何理由,會導致別人處心積慮地來對付我。
我說:“不管是衝着我,還是衝着吳居藍,暫時都不重要。關鍵是,如果這三件事不是孤立的,被抓住的那兩個小偷就是……”
“線索!”江易盛說完,立即拿出手機,撥打了在警察局工作的朋友的電話。
“什麼?已經被送走了?爲什麼……”
兩個小偷既沒有造成人身傷害,也沒有造成財物損失,算是入室盜竊未遂。因爲他們的認錯態度良好,量刑會很輕,大概在六個月左右,可以取保候審;又因爲案件最終會在海島的管轄市審理,所以他們已經被看守所釋放,離開了海島。
江易盛安慰我說:“人只是暫時離開了,並不是沒有辦法追查。我已經讓朋友幫我去查他們的保證人是誰,什麼時候審理案件,順着線索總能追查到。”
我心情沉重地點了點頭,一層層追查下去,不知道還需要多久,吳居藍……我立即告訴自己,他答應了我,不會有事!他那麼驕傲,肯定不會食言!肯定不會!
從山上回到家裏,我又恢復了之前的樣子——坐在沙發上,看着窗外,手裏拿着手機,過一會兒就給吳居藍打一個電話。
江易盛爲了分散我的心神,把電視打開,又拿了一堆零食放在茶几上。可是,往日我最喜歡的放鬆方式不再有半點效果,我滿心滿腦都還是吳居藍。
晚上八點多時,我對江易盛懇求地說:“我已經失去吳居藍的聯繫二十四個小時了,你可不可以找朋友想點辦法,通融一下,讓警察幫忙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