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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上縣令之後,他要請師爺幫他做事,要給上司送禮,雖然妻子孃家有錢,但日子依然過得不怎麼樣,原主在盂縣時,也當不成大少爺,很多事情都要親力親爲。
李兆和妻子一共生了三兒兩女,原主是次子。
他沒有讀書的天分,就在認了字之後,跟着李兆身邊的師爺學着做一些刑名錢穀方面的雜事。
他打算在學會後,先給自己的父親幫忙,將來再去別的縣令手底下做事,也算是個不錯的營生。
結果原主剛學了一年,就遇上堯河水災,整個盂縣被淹沒,無數人被淹死……
原主跟着父親和師爺到處跑,努力賑災,正忙着,他的父親突然因爲貪污了朝廷數十萬兩賑災銀兩被抓。
之後,李家還被滿門抄斬。
原主知道自己父親絕對沒有貪污賑災銀兩,更何況,上面分到他父親手裏的銀兩,加起來都沒有十萬兩。
但那個欽差,偏就這麼判了案子!
原主自幼是個活絡的,意識到不對之後就跑了,因而李家其他人被抓的時候,他逃過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