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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青執這身體的原主的父親曾經是個縣令。
縣令斷案一般怎麼斷, 黎青執都是清楚的,也大概知道這次的案子,縣令會怎麼判。
黎青執之前設法瞭解過崇城縣的這個縣令。
原主的父親李兆是個舉人, 雖然也能當官,但當的只是一個窮縣的縣令。
崇城縣這樣富裕縣城的縣令, 那必然是要進士才能當的,崇城縣如今的縣令, 就是一個有點小背景的同進士, 姓苟。
苟縣令在崇城縣沒什麼存在感。
他與人爲善,從不得罪人, 會撈一點錢, 但不會過分。
崇城縣很富裕,從商的人也多, 碼頭這邊更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船停靠……苟縣令的錢,基本都是從商人,從碼頭那裏撈的。而商人們其實巴不得他要錢,就算他不要也會主動送,送了才覺得安心。
至於斷案子……縣令不能判人死刑, 大案子都是要送去上面判的,至於小案子, 苟縣令斷的時候還算公正。
洪家書香門第,在崇城縣的讀書人圈子裏名聲極好,但家裏功名最高的也就只是秀才, 苟縣令壓根不用怕, 斷案的時候也不會偏袒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