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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譽看向吳科長和許廠長,抱怨道:“我們宣傳科已經提交過很多次購買照相機的申請了,卻遲遲沒有結果,這樣嚴重影響了我們科裏的正常工作。沒有辦法,我只好先個人出資購買了一臺照相機,並且無私地提供給廠裏使用。這事你們可以與我們科長覈實。”
吳科長趕忙點頭替他證明。
“可是剛花了上百元買元件,又花幾十塊買照相機,你哪來這麼多錢?據我們瞭解,你剛進廠工作不到一個月,還沒有領過工資。”中年人質問。
“我先糾正一下,買照相機,我花了一百二十塊,不是幾十塊!”戴譽不理會那年輕人瞬間瞪大的眼睛,“我父親是機械廠的八級鉗工,工資近百塊,別說讓我買照相機和收音機,連我的前未婚妻都被供成大學生了。我在家的受寵程度,全機械廠皆知,你去家屬院隨便打聽一下就知道。”
“廠裏都買不來的照相機,你是怎麼買來的?”年輕人不信他會這樣清白,只覺其中必有貓膩。
戴譽解釋:“廠裏要在光學儀器廠排隊預定,我是在寄賣商店買的二手貨。”
“你買入的價格是新照相機的兩倍,還說不是投機倒把?”年輕人抓住他的漏洞。
“新照相機多少錢我也不知道,寄賣商店報價多少,我就交多少錢。您若是能幫我證明他們投機倒把,高價漁利了,那我還得謝謝您。一會兒下了班您陪我去一趟寄賣商店,將我多給出去的七十塊要回來。”戴譽正色,說着就要道謝。
那年輕人一噎,寄賣商店是國營商店,不可能搞投機倒把活動,他咋給戴譽證明?
中年調查員見戴譽不好對付、油鹽不進,直接圖窮匕見:“既然你說照相機是在寄賣商店買的,就將發票出示一下。另外,我們還要去你家裏覈實搜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