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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晴公事公辦道:“法官大概率不會把撫養權判給你,因爲你的現實條件,無法給孩子好的成長環境。”
羅薇薇紅了眼眶。
孫晴繼續道:“都是女人,我想勸你,離完婚,就去拼事業,努力搞錢。以後你有錢有勢,孩子自然會回頭找你。你非要爭撫養權,即便撫養權判給你,可你帶着個孩子,怎麼去掙錢?孩子長大了,面對貧窮的母親,富有的生父,他的心會向哪裏?說白了,孩子長大了,需要的是對他有幫助的人。”
道理羅薇薇都懂,她低頭垂淚。
寧稚心疼她,急道:“孫律,俊俊是薇薇一手帶大的,如果拿不到撫養權,她活不下去的。您能不能幫忙想想辦法?比方說,從撫養費的角度?”
孫晴正色道:“撫養費通常是男方收入的20%,方纔羅女士自己也說了,男方在父母的廠子裏幫忙,恐怕都沒給他開工資,或者開多少工資,都是他們說得算。這種情況下,我們想幫羅女士爭取高額的撫養費幾乎沒可能。”
寧稚不放棄,繼續問道:“孩子目前14個月,有辦法在一審就判離嗎?他把人打得這麼狠,說明他有暴力傾向,那他也不利於撫養孩子啊。”
如果一審就判離,卡住孩子2週歲前跟母親,羅薇薇離婚的時候,至少帶得走孩子。
孫晴說:“即便一審判離,男方不服判決結果上訴,進行二審,是不是要超過孩子兩週歲了?”
寧稚無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