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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讓搖了搖頭。
孫晴說:“紫絲帶媽媽,大部分是無權無勢的苦命女人。我所知道的,條件最好的一個媽媽,是混電影圈的,參與過歐美大片的那種程度。就她,都要不回孩子。”
蕭讓放下手中的事情,招呼她到沙發區入座。
“條件這麼好,還是要不回孩子。”
孫晴嘆氣:“條件確實好,所以她現在一年能見兩次孩子。擱別的條件不好的媽媽,那是連孩子的面都見不到。”
蕭讓燙洗茶具,準備泡茶:“說說這個案子。”
“她是因爲前夫家暴起訴離婚的,打官司期間,男方把16個月大的兒子強行帶回河北老家。官司拖了1年半左右纔出判決,孩子被判給了男方。”
蕭讓接下去說:“孩子被帶走的時候,16個月,官司歷經一年半,等判決出來,孩子已經超過兩歲,在男方那兒住了一年半,法官認爲孩子習慣了男方那邊的環境,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則出發,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了男方,而女方只獲得了探視權。”
孫晴點頭:“是的。但男方從來都不配合女方執行探視權。現在孩子已經快十歲,見過媽媽的總時長不超過25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