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證詞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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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官問你,老夫人不幸過世,被發現時身穿外衣,因老夫人就寢前已更換寑衣,是否是老夫人休息之後因要外出,喚你伺候更換的?”
“沒……我沒有。”青兒回答。
“那值夜的丫鬟只有你,衣服不是你伺候換的,就是老夫人自已換的,晚飯之後天色必已暗下,老夫人要換衣必然點燈,這麼不同尋常的事情,你爲何沒說?”
聽到這裏,青兒支支吾吾,左顧右盼,擠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來。“我……我可能是忘了……”
“那我現在再給你一個機會,與我細細分說,那天晚上到底是何情形。若說不出個子醜寅卯,本官只能將你列爲嫌犯。”
“這……大人,我不是兇手,我不敢啊!”青兒匍匐在地上放聲大哭,就是不回答問題。
這邊,裴世淵沉吟一會,又寫下一張紙條,姚樂衍斜眼一看,是“用刑”。
方縣令也看出青兒是不願意說實話,採取了一個拖字訣,得到指示,立馬執行:“既然你敬酒不喫喫罰酒,來人!用刑!”
聽見要用刑,青兒剎時呆愣在原地,待官差拿着拶子上前壓住她,她纔開始劇烈掙扎起來,然而他一個弱女子,怎麼抵得住幾個官差的力氣,很快,拶子已經套上了她的手指,只待方縣令一聲令下就要行刑。只見青兒再次抬頭,見黃堅仍是毫無反應,青兒閉了閉眼,咬咬牙,終於喊道:“大人!我說!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