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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二十四年春天,偵緝隊長突然想把這房子賣了,搬到別處去。因爲什麼,外人不得而知,只能猜想:也許是手裏錢多權大,這裏容不下他了,得另闢新宅;也許是在官場的鉤心鬥角中需要開銷,急着用錢……其實,偵緝隊長之所以非搬家不可,另有原因:這所房子雖好,卻不讓他住得安生。一天夜裏,他在熟睡之中被一聲怪叫驚醒:“我可扔了,我可扔了!”
職業的警覺性使他翻身而起,披衣下牀,走到院子裏,側耳靜聽了一陣,四周並無聲響。此時月朗風清,院中明亮如洗,沒有任何可疑動靜。他便疑心是自己做夢,轉身回房睡覺。剛剛躺下,那聲音又響起來了:“我可扔了!我可扔了!”
偵緝隊長連忙叫醒老婆:“你聽聽,外邊兒在嚷什麼?”
“我可扔了!我可扔了!”果然又嚷上了。
他老婆揉揉惺忪睡眼,說:“一驚一乍的,你讓我聽什麼?”
這可怪了,這麼大的聲兒,她竟然什麼都沒聽見!偵緝隊長疑疑惑惑地躺下去,一夜也沒能閤眼。
接連好幾夜,他都清晰地聽到了那個奇怪的喊聲,彷彿是那位過世了好些年的“玉魔”老先生的聲音。偵緝隊長是敢要活人命的角色,本來不該害怕那早已朽爛的枯骨、深夜遊蕩的幽魂,但想到買房子時的乘人之危、巧取豪奪,再加上老婆譏笑他“心有虧心事,才怕鬼叫門”,便不寒而慄,生怕某一天那“聲音”真的扔下一顆炸彈來,要了他的命。他不相信自己的神經出了毛病,卻又無法解釋這樁怪事兒,說出去誰也不會相信,悶在心裏又坐臥不安,便“三十六計走爲上”,急着要離開這“隨珠和璧,明月清風”的院子了。
“博雅”宅要出手的消息很快便傳了出去,街頭巷尾、茶樓酒肆,人們都在關切地談論這個話題。有人想聽聽行情,估一估自己的能力;更多的人則是湊湊熱鬧,想等着看到底誰能買得起。於是就有一些專門拉縴的掮客,壯着膽子來找偵緝隊長,想從虎口拔毛。偵緝隊長最厭惡這路貨色,他本身就是做無本買賣的,難道還要受別人的中間盤剝嗎?就放出話去:“誰要買房,本人來直接找我!跑腿兒說合的,都躲遠點兒!”
管閒事的人都給轟走了,他只在家裏坐等真正的買主兒,也不到房地產交易場所去費脣舌。他相信這等房產決不會賣不出去,總會有識貨又趁錢的主兒上門!
忽一日,有人叫門。老媽子引進來,讓客人坐在倒座中的外客廳等候,才從裏邊請了主人出來。偵緝隊長朝他一瞥,此人年紀約在三十歲上下,身穿灰布長衫,腳穿青面布鞋,頭戴禮帽,身材雖然高大,卻顯得瘦弱;面色黧黑,寬腦門兒,中分頭,眉弓略高,雙眼微微內陷,幽黑閃亮,炯炯有神,一副精明、幹練的模樣兒。偵緝隊長只需這一瞥,憑着多年和各色人等打交道的經驗,已經大體把來人看透,那樣子想必是個小職員、教書匠之類,充其量不過是個賬房而已,當然不會是來買房子的,許是在官司上來疏通什麼關節。想到這裏,心裏便已厭煩,冷冷地問:“找我什麼事兒啊?”連個稱呼都沒捨得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