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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海俠之所以格外看重範舉,是因爲他在瞭解【憲兵壩項目】的過程中,得知其人在陵江小有名氣。
他原系中區銀行行長行辦主任,在下海前曾涉嫌收受賄賂被【雙規】。後羈押了大半年,檢察機關以【罪行輕微】免予起訴。
按規定,公職人員雖有被收押情況,只要沒被追究刑責,就可以保留公職回原單位,繼續享受基本待遇。
範舉釋放回來,行長爲了避嫌,在公開場合啥都沒有說。私底下邀約了幾個信得過的同事,小範圍的請範舉喫了個飯。
席間,行長特意告誡大家說:“範舉既然能回來,就證明他並無大過。雖然從組織原則上講,他已經不能幹主任了,但在辦公室替大家搞搞後勤,還是可以的嘛。”
範舉是怎麼進去的,在座的各位都心知肚明。他在被審查的幾個月裏,就只認真反省交代自己的問題,沒有如有些人那樣,平常啥都敢要,真要遇到點事,能推就推,一被逮了,就跟瘋狗一樣。
有些人更是爲了減輕自己的罪行、爭取將功贖罪,屁大點事也能胡亂的誇大成罪惡線索,三天兩頭向辦案單位提供他人的所謂【犯罪證據】。連司法部門的辦案人員都說:“他們這樣的行爲,也是給我們增添麻煩,極度地浪費了司法資源,干擾了偵察工作”!
範舉以前在行裏絕對左右逢源。常掛在嘴上的話就是:“要幹好辦公室主任的活,不但要正確領會行領導的意圖,還得充分理解業務部門的辛苦”。
秉承這個宗旨,範舉在爲人方面一直做得不錯,這一點從他出事以後,行裏面沒一個人說過對範舉不利的話就足以證明。
唯如此,行長的話同事們都齊聲響應。全都端着酒杯站了起來,衝着範舉異口同聲地嚷嚷“歡迎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