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爺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他說:“洪哥,真的很糟糕。連娟律師都打起了退堂鼓。說她代理的只是訴訟,合同已經完成了。執行的問題讓我們另外找人。還說涉及到全國最頭疼的陵江,得最高法協調。而她在最高法沒有關係,這個案子的執行,估計蠻難了。”
“這樣啊!要不你再同娟律師商量一下,我們再添點【柴】怎麼樣?”洪海俠故意誤解。
“洪哥,娟律師不是這個意思,她是提醒我們,想靠八桂法院去陵江執行,已經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剛收線,洪海俠就見邵羣峯他們已經先後走了進來。
與每次探討一樣,先由洪海俠言簡意賅的唱明主題。今天還是邵羣峯率先放炮。
“聽了洪董的介紹,我的看法是有兩個要點應該嚴加區分。委託給陵江高法代爲執行,與轉交一中院併案執行是兩碼事。
委託給高法執行的仍然是個案,併入一中院纔是多宗案件中的一個。
再則,把案子委託給高法最大的不同是,高法是一中院的上級法院,只要他們願意代爲執行,就勿須看一中院的臉色,充其量知會一下。關鍵是執行經營權並不是變賣資產,根本不影響一中院的整體評估。”
顏家俊說得更直白。他說:“按葛總的說法,八桂法院已經沒有信心來陵江完成執行,他們越往最高法告陵江法院的御狀,陵江法院的牴觸情緒就越大,我們的執行就越沒希望。他們把怨氣發泄完了,我們就徹底涼了。”